8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湖南省政協原副主席童名謙玩忽職守案作出一審宣判,對童名謙以玩microSD忽職守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此前,中央紀委發佈消息,童名謙因為在擔任衡陽市委書記期間,作為市換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嚴肅換屆紀律第一責任人,不正確履行職責,玩忽職守,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童名謙獲刑5年,外接式硬碟意味著衡陽破壞選舉案進入了收尾階段。
  2012年底至2013年初,衡陽市在召開人大會議選舉省人大代表過程中,76名省人大代表有56名存在送錢拉票行為,出席會議的527名市人大代表有518名收受錢物,有76名大會隨團工作人員收受錢物,涉案金額達1買房子.11億餘元。
  “這起案件是對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挑戰固態硬碟,是對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挑戰,是對國家法律和黨的紀律的挑戰,觸碰了社會主義制度底線和黨的執政底線。”湖南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徐守盛說。
  案情觸目驚心!涉及人數之多,性質之嚴重,影響之惡劣,共和國曆史上所罕見。只有徹底查清並SD記憶卡依紀依法嚴肅處理,才能贏得黨心、民心,維護黨的威信,維護人民群眾對我國根本政治制度的信任。
  一個月查清的“軍令狀”
  2013年2月,中央和湖南省有關部門接到了關於衡陽破壞選舉案的舉報;2月中旬,根據中央紀委和湖南省委領導的批示,湖南省紀委對群眾反映的問題進行了初步瞭解,發現問題十分嚴重。
  2013年4月9日,湖南省委五人小組聽取了省紀委的情況彙報。徐守盛痛心疾首,連稱發生這樣的問題“不可思議、不可理解、不可原諒”。
  同日,湖南成立省委調查處理衡陽破壞選舉案領導小組,由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黃建國任組長,並委托省紀委牽頭成立省委“409”案專案組,要求“必須徹底查清此案,給社會一個交代、給人民一個交代”。
  “進駐衡陽後,1個月內查清案件事實!”湖南省紀委常委陳健是省委“409”案專案組組長。接到任務後,他向湖南省委立下了“軍令狀”。
  衡陽破壞選舉案案情錯綜複雜,涉案人員之多、涉及面之廣,在陳健幾十年的辦案生涯中前所未見,兌現“軍令狀”並非易事。
  “關鍵是要迅速打開局面,掌握主動權,形成震懾,避免出現大面積的串供、毀證和隱瞞案情現象。”陳健告訴記者,按照中央和湖南省委“把案件辦成經得起人民和歷史檢驗的鐵案”的要求,省委專案組在進駐衡陽之前,制定了詳細的調查方案,做了周密細緻的準備工作。
  2013年6月14日,專案組120餘名辦案人員“化整為零”,按照預先的部署,分別抵達指定的衡陽市、縣(市、區)12個辦案點,拉開了案件查辦的大幕。
  當天上午,衡陽市召開了市委常委會擴大會議。陳健在會上開門見山——此行就是為了徹查衡陽破壞選舉案!該案性質嚴重,影響惡劣,“在座的各位,有些人就是涉案人員,要爭取主動,積極配合調查,以求寬大處理。”
  陳健的話猶如一塊巨石投入了錶面“風平浪靜”的衡陽官場,效果立竿見影——會議結束的當天下午,在專案組指揮部駐地外,來交代問題、說明情況、退錢退物的涉案人員就排起了長隊。3天之內,清繳的金額就達到了數百萬。
  “沒想到開局會這麼順利。”湖南省紀委幹部曾浩參與了案件查辦全過程,他告訴記者,案情突破口一打開,隨後的辦案工作雖還遇到了一些困難和阻力,但總體可以用“勢如破竹”來形容。
  曾浩回憶,到2013年7月3日,案件事實基本查清。而此時,專案組進駐衡陽僅僅20天。
  完全失控的選舉
  “衡陽破壞選舉案發生的一個關鍵因素,就是黨的領導形同虛設。”陳健告訴記者,儘管與換屆相關的黨的領導機構,如衡陽市換屆領導小組、大會臨時黨組、各代表團臨時黨支部等一個不少,衡陽市委、各縣(市、區)委的主要負責人個個在崗,但都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
  陳健說,在列入省人大代表候選人名單的93人中,有44人為企業主,他們大多數是以工人、農民或專業技術人員身份成為候選人的。其中,以工人身份當選的15人,沒有1人屬於一線工人,實際上都是企業主;以農民身份當選的13人,只有3人是農民,其他都是企業主。“這些情況,要核實並不是難事。只能證明,對代表候選人的考察完全是在走形式。”
  不僅如此,在人大換屆期間,一些黨員幹部帶頭吃請、收送紅包。衡陽市人大機關47名副處級以上幹部,有46人在會前就收紅包、接受宴請。市人大機關一名幹部甚至直接打電話“指導”一名候選人賄選,稱“錢送多少,自己看著辦”。
  黨的領導形同虛設,代表候選人大肆送錢拉票,黨員幹部隨波逐流收受紅包,整個選舉已經完全失控。
  一名省人大代表候選人,在代表駐地開了一間房專門用於送紅包,一開始給每名代表送了2000元。後來,從大會工作人員口中得知:有人已經送了5000元。該候選人聞訊後,擔心因送錢少而落選,連夜找親戚湊錢,再給每名代表加送了3000元。
  一名省人大代表候選人見送紅包金額“水漲船高”,打起了“退堂鼓”。他找到所在代表團領導,表示想退出選舉,遭到該領導批評:機會來之不易,不要給代表團抹黑!
  “率先送錢的是民營企業主。消息很快傳出去,其他候選人短暫觀望後,唯恐落選,紛紛跟進。”湖南省紀委案件審理室副主任曾海平說,4名市直單位的候選人在向上級反映無果後,甚至利用公款加入了送錢拉票的行列。
  曾浩告訴記者,省人大代表候選人送錢的方式是將現金和本人宣傳資料用信封裝好,再在信封上釘上名片,以三種方式送出:一是會前集中宴請時送紅包;二是委托各代表團的隨團工作人員轉送;三是委托和市人大代表熟識的朋友轉送。主要是第二種方式。
  記者在湖南省紀委看到了一張大會隨團工作人員記錄的送錢明細表。一張A4紙上,按照“送紅包個數、姓名、職務、金額”的順序,密密麻麻地記錄著送錢情況。
  記者看到,在金額一欄,只是依次寫著幾個大寫字母。辦案人員介紹說,字母表示的就是金額,比如“FC”,表示的就是6300元,因為26個字母中,F是第6個字母,C是第3個字母。“這樣做,是為了掩人耳目。”
  決不搞法不責眾
  “在案件的調查處理過程中,最難的地方在哪裡?”
  這個問題,記者反覆詢問過不同的辦案人員,回答近乎一致:最難的是對眾多涉案人員的處理。
  “查處衡陽破壞選舉案的意義在於今後。這個案子處理好了,以後就是一個範例,對每名黨員幹部都是警示。”陳健告訴記者,中央高度重視衡陽破壞選舉案的處理工作,專門成立了協調指導小組。
  對涉案人員的處理決定下達之前,衡陽官場也曾有傳言,稱最後的處理會“高高舉起、輕輕放下;既往不咎,今後從嚴”。
  “一些涉案人員認為,你送我送大家都在送,你收我收大家都在收,這麼多人,黨和政府不可能‘大動干戈’、一網打盡,出自己的醜。”曾海平說。
  傳言很快被打破!
  中央主要領導明確強調,衡陽破壞選舉案必須嚴肅處理,以儆效尤,決不能放過。對涉案人員的處理必須依紀依法,一碗水端平,一把尺子量到底,決不搞法不責眾。
  2013年12月28日,湖南省通報了衡陽破壞選舉案的調查處理情況:56名省人大代表被依法確認當選無效;512名市人大代表辭職,另有6名市人大代表因調離已經終止代表資格;對涉案的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進行黨紀政紀立案調查;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對衡陽破壞選舉案的嚴肅查處,維護了黨紀國法的尊嚴,再次證明沒有人擁有超越黨紀國法的特權,更不存在‘法不責眾’的盲區。”陳健說,這起案件告訴我們,只要逾越了法紀的紅線,不管涉及誰,也不管涉及多少人,一定會被一查到底、決不姑息!(記者 李志勇)
(原標題:衡陽破壞選舉案透視:瘋狂的紅包 失控的選舉)
(編輯:SN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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